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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诺-日产-三菱联盟开启合作新篇章

2023-02-08 11:29:22 来源:汽车之讯

  近日,经雷诺集团和日产汽车董事会批准,雷诺-日产-三菱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发布了多项措施,以进一步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为了为联盟所有利益攸关方创造更大价值,各方就以下方面达成共识:

  在拉丁美洲、印度和欧洲投资高价值运营项目;

  通过合作伙伴可以参与的新举措提高战略敏捷性;

  重新平衡雷诺-日产交叉持股机制,加强联盟治理。

  雷诺集团和日产已就上述协议签署了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并计划在2023年第一季度末签署最终协议。最终协议中规定的预期交易将受到监管批准和其他先决条件的制约,预计将于2023年第四季度完成。

雷诺-日产-三菱联盟开启合作新篇章

  雷诺-日产-三菱联盟开启合作新篇章

  该计划具有深远意义,拓宽了24年来更新和加强联盟伙伴关系的途径。通过有效利用联盟成员的先锋技术,它展现了更敏锐的企业精神,为未来发展探索了更多增长机会,提高了联盟成员的运营效率,并在快速变化的汽车和移动出行服务市场中不断创新和转型。

  创建高价值运营项目

  在“联盟2030愿景”发布一年后,联盟将考虑在拉丁美洲、印度和欧洲启动新项目,旨在从市场、车辆和技术等方面为联盟成员带来双赢、大规模和实际利益。所有成员都将从这些增值项目中获得中长期利益,并在成本分配和成本避免方面实现短期利益。

  拉丁美洲:

  考虑拉丁美洲的四个项目,包括:

  ▸雷诺集团将开发一款新的半吨皮卡车型,并将其引入日产所在的阿根廷市场。

  ▸鉴于日产Frontier/雷诺阿拉斯加之间的成功合作,我们继续专注于一吨皮卡车型,并通过雷诺集团位于阿根廷科尔多瓦的工厂开展双品牌车型的生产。

  ▸日产将在其墨西哥工厂为雷诺集团生产一款新车型,这将成为雷诺过去20年在墨西哥生产的第一款车型。

  此外,日产汽车(Nissan Motor)和雷诺集团(Renault Group)将共享两款A级电动汽车的商业化,这两款电动汽车均基于CMF-A EV平台(通用模块系列)。

  印度

  ▸面对印度本土市场和出口市场,雷诺集团和日产将在多个新车项目上进行合作,包括雷诺集团与日产共享的新款SUV以及源自雷诺部落的新款日产车型。

  ▸日产汽车和雷诺集团还将在印度市场推出一款共享a级电动汽车。

  欧洲

  欧盟成员国正在欧洲市场采取以下措施:

  ▸雷诺集团和三菱汽车将通过CMF-B平台,基于雷诺Capture和雷诺Clio车型,打造新的三菱ASX和三菱Colt车型。

  ▸雷诺集团将于2026年在轻型商用车市场推出FlexEVAn车型。作为其首款软件定义的汽车,它将为日产的欧洲市场提供服务。

  ▸对于2026年后的产品,日产和雷诺还将探索下一代C级电动汽车的合作机会。为了确保同样出色的充电时间,日产和雷诺将继续共享欧洲车型的技术,包括可能的通用800V高压平台架构。

  ▸上述措施将基于现有投资,包括从2026年起在法国ElectriCity基于CMF-B EV平台生产日产品牌紧凑型B级电动汽车。

  除车型外,联盟成员将在分销、售后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和电池方面开展合作

  在欧洲,合作范围将不仅限于车型本身,还将涵盖分销、车辆使用、回收和车辆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

  ▸分销、售后和汽车金融服务:雷诺集团、日产汽车和三菱汽车正在共享分销网络中的机会,以支持和提高经销商的盈利能力并降低其成本。具体方法包括:

  -增加在主要市场销售联盟拥有车辆的经销商数量。

  -充分利用服务提供商移动金融服务在欧洲的影响力,制定二手车、售后服务和汽车金融服务的总体战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雷诺集团和日产正在考虑在欧洲市场以及雷诺集团和尼桑的欧洲经销商处联合部署充电基础设施。

  ▸循环经济:雷诺集团和日产计划选择同一个电池回收合作伙伴,以实现废旧电池和生产废弃物的处理。

  通过合作伙伴可以参与的新举措提高战略敏捷性

  联盟成员同意通过对各合作伙伴项目的投资和合作,探索他们在电力驱动和低排放技术方面的现有战略,这些项目也将为每家公司带来增量价值。这些灵活的战略举措可以作为补充,以促进成员公司商业计划的实施,包括“日产雄心2030”和雷诺“复兴”计划。所有成员公司都可以利用联盟的共同性和投资机会,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增长目标和脱碳目标。

  正在讨论的合作领域包括:

  ▸日产汽车计划投资雷诺集团旗下专注于电动汽车和软件业务的Ampere公司15%的股份,并成为这家公司的战略投资者。通过投资Ampere,日产将进一步探索其在欧洲市场的新商机。

  三菱汽车将考虑投资Ampere。

  ▸日产和三菱汽车将成为雷诺集团Horse项目的客户,该项目旨在进一步扩大低排放内燃机(ICE)和混合动力系统技术的规模和市场份额。

  上述措施将有效补充全固态电池(ASSB)、软件定义车辆(SDV)、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和自动驾驶等现有技术合作领域。

  重新平衡雷诺-日产交叉持股机制,加强联盟治理

  在实施商业计划时,联盟成员必须制定符合联盟未来目标的交叉持股结构和治理规定。在过去的24年中,联盟的每个成员都在原有联盟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了自己的战略,但为了让联盟成员为未来的行业机会做好充分准备,必须采取新的方式。

  为此,联盟创始成员雷诺集团和日产汽车就调整其交叉持股和治理条款达成协议,以确保条款的有效性并创造最大价值。

  双方签署的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规定了新治理计划的原则,并重新平衡了雷诺集团和日产汽车之间的交叉持股机制。两家公司计划在2023年3月31日前签署新的联盟协议,并取代现有的联盟协议(即2019年3月12日的《重述联盟主协议》、《联盟股权参与协议》和《谅解备忘录》)。

  新联盟协议的初始有效期为15年。

  雷诺集团和日产汽车调整交叉持股以加强未来合作

  ▸日产汽车和雷诺集团将保持15%的交叉持股,并履行股份锁定和暂停的义务。

  ▸雷诺集团将其持有的日产汽车28.4%的股份转让给一家法国信托公司。受托人的投票权在大多数决定中保持“中立”,但以下情况除外:

  -选举或罢免雷诺集团提名的日产汽车董事(受托人将根据雷诺集团的指示行使权力);

  -选举或罢免日产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雷诺集团提名的董事除外(受托人应投票支持日产提名委员会的决议和提案)。

  -股东的提议未得到日产汽车董事会的支持(受托人应弃权)。

  ▸在出售股份之前,雷诺集团将继续充分保留受托股份的经济权益(股份出售的股息和收益)。将股份转让给信托不会对雷诺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任何损害。

  ▸在将28.4%的日产股份转让给信托后,日产可以行使其在雷诺集团的持股所附带的投票权。

  ▸雷诺集团和日产汽车持有的投票权上限为15%,在此范围内可自由行使投票权。

  ▸在合理商业运营的情况下,雷诺集团将指示受托人出售其委托的日产汽车股份,但受托人没有义务在预设的特定期限内出售股份。

  ▸在与日产汽车有序协调的过程中,雷诺集团可以灵活出售信托机构持有的日产汽车股份。同时,日产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拥有优先购买权。

  投票权和治理

  根据新协议,雷诺集团与法国政府于2016年2月4日签署的雷诺集团股权治理协议将终止。法国政府可以自由行使其在雷诺集团的所有投票权。

  ▸雷诺集团仍有权提名日产汽车董事会的两名代表,日产汽车仍有权在雷诺集团董事会提名两名代表。

  ▸联盟运营委员会(AOB)将继续作为雷诺集团、日产汽车和三菱汽车的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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